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离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一方提出离婚之诉,但其配偶持反对态度,从惯例来看,即便法院裁定暂不予批准离婚,在双方随后至满一年之日起再度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应予以批准离婚。
然而,在司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根本依据在于确认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彻底破裂。 倘若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夫妻间的情感破裂,例如存在重婚、与其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或者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且经教育仍无法改正等情况,尽管对方坚持不愿离婚,法院依然可能作出离婚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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