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所走的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请您精心撰写并搜集整理好离婚起诉书及关联证据;
确定并明确您在婚姻解体过程中的各项诉求,例如对于共同财产的合理分配以及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等等。 接下来,您需要将上述文件与证据一同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便会通知被告方有关诉讼事宜。 随后,法院将会组织安排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将进入到正式的审判程序之中。 在此期间,原被告双方都需积极参与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环节。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与现行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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