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起诉离婚的人有优先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率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的当事人,并未享受到法律的优先权利待遇。
对于婚姻关系合法性的确认与处置,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真实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为基础,同时包括基于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与家庭财产分割问题的妥善处置; 打破了旧有观点认为,离婚诉讼的处理结果应当受到提交起诉申请先后顺序的影响。 无论是否由某一方首先启动诉讼程序,作为司法机构的法庭都会以公平、公正和平等的态度来审理该案,并依循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所提供的充分证据及实际生活状况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