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应于原告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的翌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缴纳。
若原告未能如期缴纳相关费用且不曾提交任何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给法院,那么其所提起的离婚诉讼将被视为自动撤诉处理。 然而,需注意的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缴费时间与方式请以受理案件的相应法院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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