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赔偿金什么原因可以不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约定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则有可能无需履行支付义务:
例如,该方能够证明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的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愿的表达,或者存在受到威胁、欺骗等因素影响,导致该协议效力无法得到认可的情况。 此外,倘若支付方的财务状况急剧恶化,以至于丧失了支付能力,且经由法院进行严格审查后确认事实确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支付方亦有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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