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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有关精神疾病患者在离婚处理过程中的程序及证据方面较之普通情况更为严谨复杂。
具体而言,若配偶方主张离婚,则需要举证证实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挽回。
若是精神疾病患者当前病情处于发作周期中的间歇缓解阶段,且具备完整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那么便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然而,倘若该患者仍处在病情发作期间,丧失了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仅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必须通过正式的诉讼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在进行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证明书、病史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资料,以此作为证明其病情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
此外,为了确保精神疾病患者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合适的代表人,可能还需要指定法定监护人为其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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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5: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