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找到对方信息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际,为获取分居证据及另一方相关信息,您可参考以下途径:如采纳双方书面形式所确立的分居协议、租赁契约、水电费用支付记录等明确反映分开居住状况的凭证;
同时也可以寻求邻居、物业部门人员作为证人提供相关证实性言论,以及记录与其讨论分居事宜过程中的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信息资料。 此外,了解对方的职业单位信息、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亦有可能对您有所裨益。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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