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起诉离婚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婚外情的离婚诉讼案件而言,法院评审的关键因素在于婚外情本身的情节轻重以及相关证据的获取情况。
若婚外情相关证据确凿无误,足以证明另一方向此当事人展示出重大过失行为,那么法院在此类离婚诉讼中或许将更加优先关注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并有可能在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给出相应的偏向性裁决。 然而,若是该类证据的取得困难或者婚外情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并不一定性会导致立即宣判离婚。 法院在此过程中的审判原则往往是综合考量,包括审慎评估原被告夫妇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真正断裂; 评估双方的实际财务状况; 倾听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愿及其利益最大化的需求等等多角度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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