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分居两年能在外地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历经长达两年之久的双方分别居住生活,能否选择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若采用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会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案件交由被告住所地归属的人民法院审理; 然而,倘若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将该案提交至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处理。 若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均已离开彼此共同的住所地超过了一年时间,那么当原告提出离婚诉求时,应由被告目前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然而,若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则必须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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