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审一般会宣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的首次审判能否当场作出判决,需视该案实际情形而定。
若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无重大分歧,且相关证据资料翔实确凿、事实脉络清晰可辨,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在当庭宣布相应的裁决结果。 然而,倘若此类案件涉及到的问题较为繁琐复杂,例如财产分割的相关事项产生了重大争议,或者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无法明确认定等,此时法庭可能无法立即做出最终裁决,而须选择合适的日期另行进行宣告。 总的来说,法院在进行裁决时,将全面评估诸多因素,以保证所做出的决定既公正又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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