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要到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之下,当事人若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然而,如被告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相符,则应服从后者,依法由通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失去音信或被宣布为失踪人员、接受了强制性的教育措施或是被监禁的情形出现,法院可选择将案件转至原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但若原告户籍所在地与常驻地址不符的话,则需服从于原告常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