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可以直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另一种则以男女任何一方坚决反对而引发的离婚事件。
首先针对前者,即协议离婚,其过程中夫妻双反就解除婚姻达成共识,并且在所得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方案上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亲自前往当地的民政机关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至于后者,即诉讼离婚,当双方在谈判阶段未取得成功,即可选择通过诉讼形式结束当前的婚姻关系,此时涉及到的法律步骤包括原告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书,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讼状申请立案。 已经有效执行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角度彻底消除婚姻结合的效力,通俗地说,就是自离婚判决产生之日起,男女双方便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在此前提下,当事人还能通过请出示离婚判决书来完成再婚登记以及户口变更等事宜,同时这也是验证个人婚姻状态的基础证明资料。 因此,务必要妥善保存好离婚判决书,充分认识到它所带来的法律意义和价值。 在此,我想再次强调,法院执行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几乎等同于离婚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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