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如何换取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裁决书无法在实质上被替换为离婚证书。
尽管它们都涉及离婚事件的决定或处理过程,但裁决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不适合替代民法中明确规定使用的离婚证书。 此外,由有关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裁决书,它具备与离婚证书相当的司法价值和效力,也就是说,该裁决书一旦生效,就等同于离婚证书,对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自裁决书生效的那刻起,便意味着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无须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通常情况下来说,只要夫妻双方成功地完成离婚登记程序,或者裁决书、调解书得以生效,便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得以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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