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起诉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中,被恶意起诉通常并不会直接导致离婚程序的延误或困难。
然而,关于离婚程序的关键步骤之一是夫妻间的确切感情状况。 若双方均赞同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可优先采取协议离婚这一方式。 具体来说,双方将就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一份详细明确的离婚协议书。 随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 完成此流程之后,还需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限。 在冷静期间结束以后,双方应亲自返回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若有一方持有异议或对于其中关键问题存在意见分歧,他们皆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法院将会依据证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细致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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