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必离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离婚是可以得到批准的。
以下为常见的导火索:若存在一方重婚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现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存在严重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且屡教不改; 以及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况,经过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的,应予以批准离婚。 此外,当一方被宣布失踪时,其配偶发起离婚诉讼也是可以获得批准的。 当经过人民法院判定并不予批准离婚之后,双方若再维持分居状态达到一年之久,其中一方向法庭再次提出离婚请求的,亦应当被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