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某方欲求离婚,而配偶持反对态度的情形,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选择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在此过程中,请求离婚的一方需要事先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以及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当法院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后,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调解无果,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则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屡次发生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无法改正; (4)由于情感不合而分居达两年以上; (5)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睦并导致破裂的各种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