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插足婚姻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段婚姻关系遭遇第三者介入时,根据特定的情况,是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以追究其责任的。
若第三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处于合法婚姻中的无过失方的权利,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财产的损失等不良后果,那么无过失方可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期间如夫妻任何一方请求离婚,可先向相关机构寻求调解服务,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 而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调解工作; 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则应当准许离婚。 存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况的,即视为经调解无效,应予以准许离婚: (1)已构成重婚现象或与他人长期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 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达一年时间,在此之后,若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