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过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追诉时效,其实是指在刑法范畴内,对于特定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时间段,它并不直接影响离婚程序的进行。
我们知道,离婚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当两位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观点时,例如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分担等问题,那么他们便可以选择走协议离婚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这需要两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在通过为期30天的冷静期之后,再次同时递交申请,从而得以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书。 然而,倘若双方仍旧未能就某些事项达成共识,或者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此时他们便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 即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然后由该院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审理,最终做出能否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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