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坚持反对离婚,那么作为女方,您可以考虑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您需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方的重婚行为、与第三者同居事实、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的严重虐待或者遗弃行为、以及多次赌博或者吸毒成瘾且无法改正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有权介入调解工作,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他们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如果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然无果的话,法院将会批准离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法定的离婚理由: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各种能够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则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 然而,如果法院在首次判决中没有批准离婚,但是双方在之后的一年内继续保持分居状态,并且在此期间内,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也将很有可能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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