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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几次能离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客观条件下,倘若有一方当事人并不赞同离婚请求,那么在经过一次法律诉讼程序后,法院对此作出判处离婚的决定的概率便会相应地降低。
除非出现某些非同寻常的特殊状况,否则有可能需要经过至少两次或更多次的审判程序才能实现判决离婚。
而法院在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裁决过程中,最为关键性的任务便是对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认定。
如果能够为法院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沉迷赌博或是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以及在感情基础已经不复存在的前提下已经进行了长达两年以上的分居生活等情况,那么即使只通过一次法律诉讼程序,也仍然有可能最终得到法院关于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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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