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轨,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女方背离了承诺的忠诚,给对方带来了莫大的伤害,但是男方无法接受离婚的结果,在这个时候,女方多半会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可能会选择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
当法院开始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会对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做全面深入的评估。 在此过程中,出轨行为固然是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并非是决定性的因素。 法院还需要从更广泛的角度去考察夫妻在婚前的感情底蕴、婚后勤勉努力的状况、离婚的根本原因、现今的夫妻关系状态、以及修复婚姻裂痕的可能性等等多个方面。 如果男方能够通过证据充分展示出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未出现彻底的决裂,甚至存在其他有助于维系婚姻稳定的因素的话,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