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对方提出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过失方在面对对方提出离婚的问题时,首先,两者可寻求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在能够就离婚涉及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等问题,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他们需要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在申请程序中,需经历为期30天的冷静期,待冷静期满之后,两方必须亲自重新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经协商无法化解矛盾,对方采取诉讼手段提起离婚请求,那么作为无过失方,就要积极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与流程。 关于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是否有必要解除婚姻关系这一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会慎重考虑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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