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您可以尝试从如下几个层面来搜集必要的证据:例如,若需要指控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您可以利用照片、录像带、邻居的证词等方式来获取相关证据;
如果您希望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那么您可以提供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部位的照片等作为证据; 对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一事实,您可以提供分居期间的租赁合同、双方长期以来的争吵对话记录等作为证据; 最后,关于财产状况的证据,您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流水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