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此情况下,无过失一方的当事人坚持不愿意走向离婚之路,那么另一方便可借助司法诉讼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作为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相关证据以及其它必要材料,并向具备适当管辖权的民事法庭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经过法庭审判之前,法院将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手段促成双方达成共识,若调解过程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并且得以证实夫妻关系的确已经无法再维持下去,此时法庭将会做出判定离婚的决定。 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必须举证证实存在诸多法定的婚姻破裂原因,例如存在重婚现象、与第三者长期非法同居,或者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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