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搜集证据可以看到微信记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直接获取对方的微信记录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然而,若微信记录能够明确反映出夫妻关系破裂、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人际关系的核心议题,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如由法院依据职权进行调查或者经由对方自愿提供等途径获得,那么这些信息便有可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加以采纳。 然而,未经授权擅自获取对方微信记录则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从而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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