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材料不齐能不能受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起诉离婚所需之材料未能齐全,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或将不予以受理。
法院要求具备充分的信息资料,以期能深入了解及分析案件实情,并以此为基础,做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准确判断。 倘若关键性材料有所缺失,例如用以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结婚证书,或是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等,法院或许会要求当事人在补充完整相关材料之后,方才予以正式受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法院也可能会先行接受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同时给予他们留有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材料的完善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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