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分居住在一起违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选择继续共同生活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尽管两人早已经失去了法律所赋予的夫妻权益与责任,均已不再具备成为配偶的身份资格。 倘若双方在持自愿心态的前提下决定各住他处,这或许是源于诸如经济压力、孩子抚养权归属等现实因素的考虑。 只要在此过程中并未触犯任何法律明文禁止的事项,比如不涉及到强制、欺骗等违反道德或法律规范的情节,那么这样的做法一般都会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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