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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是过错方起诉离婚有用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妇女由于行为不当成为过错主要当事人时,其提起的离婚诉讼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在法律层面鉴定婚姻关系是否能够得到判决支持并非仅仅取决于某一方为过错方,更为核心的评判标准在于夫妇之间的真实情感关联是否已然断裂。
尽管妇女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真的走到了尽头,家庭生活已经无法维系,那么法庭也可能作出离婚的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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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