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起诉离婚程序时,对于夫妻已经处于分居状况的认定,以下是几种常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方法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首先,租房合同以及相应租金支付凭据均可清晰地反映出一方当事人长期在外独立租住房屋的事实;
其次,由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也可以有效地论证夫妻中的一方长时间居住于某一指定地点的客观事实; 再者,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电子邮件等通信记录亦能够充分展示分居的实际情况; 最后,证人证言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明手段,例如来自邻居、亲戚朋友等了解分居实情的第三方人士所提供的证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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