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另一方可诉诸法律体系以获得最终解决方案。
在诉讼离婚程序中,法院将根据夫妻之间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为标准,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决定。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法院经过充分的调解仍无法获得有效结果时,应做出离婚判决: (1)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 (2)在婚姻生活中实施家庭暴力,或是对配偶子女进行残酷对待、抛弃他们; (3)存在着频繁且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的行为; (4)由于感情上的纠纷,夫妻间长时间分居达两年以上; (5)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 当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也应该批准离婚。 在人民法院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之后,如果双方在接下来的一年内继续维持分居状态,那么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也应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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