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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无力偿还应该怎么诉讼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遇对方暂无偿债能力之情况,仍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首先,阁下需精心撰写起诉书,明确阐述离婚请求、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此过程中,务必悉心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表明财务状况的其他证据等等。
然后,向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限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通过法院立案受理后,将依次进行庭前调解环节,若调解结果未能达成,则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叙述展开法庭审理环节。
至于资产分割事宜,倘若对方目前财力不足以承担尚欠之债务,法庭将结合夫妻共有人事财产状态、债务属性以及您们二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力求实现公正合理的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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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