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合法的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而当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积极地推动调解过程,但若调解结果未能达成共识,并且两性关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此时就应该准许离婚。 针对夫妻一方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被另一方向法院提请离婚之情形,这无疑是对方单方面提出的离婚请求。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将深入考量夫妻双方的情感状态是否已经破裂,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倘若法院判定夫妻间的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即便其中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也有可能被准许离婚。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那么另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同样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离婚。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只要一方下落不明达到了法定条件,另一方便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总而言之,对于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离婚的问题,其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夫妻感情状况的全面评估,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中的特定情形,例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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