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坚决要离婚法律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若一方当事人坚持强烈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可径直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法庭审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如调解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且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依法裁定准许离婚。 除此之外,本条款还详细列举了若干种特殊情况,在此类情况下,即便调解未能成功,法院仍需依法裁定准许离婚。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对配偶及子女实施虐待遗弃、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当事人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法院亦应依法裁定准许离婚。 若经过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再度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同样需要依法裁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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