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后离婚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指出,若发现夫妻之间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长达两年以上的长时间分居现象,这将被视为法定的离婚原因之一。
倘若您与配偶已经经历了长达三年的分居生活,且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那么在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依法批准你们的离婚请求。 关于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相关事宜,《民法典》亦有详细规定。 然而,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官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的经济实力、共有财产状况、子女权益等,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