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涉黄离婚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的相关条款,若男方涉及涉黄行为,严重程度达到与他人非法同居或者以赌博、吸毒等恶劣习惯为常的情况下,女方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首先应进行调解工作,倘若调解无果且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必须依法准予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类特殊情况下,男方的违规涉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此类情况应当被判定为调解无效并予以准予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如果司法机关确认男方确实涉及涉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严重破坏,可能会作出判决准予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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