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有规定吗现在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对于诉讼离婚之主张,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
法院在处理婚姻关系解除纠纷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方可依法准许离婚。 除此之外,该法条亦明确列举出数种特殊情形,在此类情况下,即使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法院也应依法准许离婚。 关于“现今如何裁决”的问题,则需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恢复如初,同时又满足上述法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反之,若双方尚存和解之可能或者存在尚未解决的争议,法院则可能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决定,并为双方提供更多的时间来尝试解决问题或寻求调解途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还将受到诸多案件细节因素的影响,例如双方的陈述内容、提供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以及法院对事实真相的认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