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老人起诉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若由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人民法院应先行展开调解程序。
若调解未果且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确已无可挽回地破裂,则法院应依法准许离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日常生活状况、是否存在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 若某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及证据以证明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系,即便另一方持反对意见,法院仍有权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具体案件的判决结果亦会受到众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当事人的陈述内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证据的有效性以及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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