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纠纷赔偿案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倘若在离婚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曾涉及严重的婚姻过错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等等,以致于引起另一方对此事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无辜的受害方可依法主张其损害赔偿权利。
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法庭将全面评估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所查明的事实情况,最后依据这些材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这个婚姻家庭是否存在上述各种不端行为,并以此作为裁量是否应支持损害赔偿请求的关键依据。 一旦法院经过审慎调查后确定某一方的确当行为构成重大婚姻过错且这确实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话,法庭极有可能做出此种判决,即要求有过失的一方向无过失的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其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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