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能否在当天领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办理离婚证书需经过整整三十日的冷静期限后方能领取。
关于夫妻双方主动提出的离婚事宜,应按照规定亲笔拟就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首当其冲地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申请。 自执行新规之后,协议离婚程序需经过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逾期无法生效。 在冷静期满的第十天之后,要求夫妻双方面对面抵达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等待颁发离婚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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