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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由于性格差异而决定提出离婚诉讼时,法庭受理并进行审理。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以化解纷争。
若经过调解发现因为性格不和导致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并且调解未能取得成效,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准许他们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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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