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决定,那么您可以参照如下流程:
首先,请您准备好与离婚有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其次,准备好办理离婚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配偶需要亲自前往您们常驻地址所在地方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检查所有材料,确认无误后,他们将收走您的结婚证书,并为您颁发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您和您的伴侣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申请诉讼离婚。 在此情况下,您需要在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最终的裁决结果将会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以及评估。 关于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首先,您需要向法院呈交离婚诉讼请求书; 然后,法院会按照程序安排对案件进行审理; 最终,法院会做出裁决,结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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