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中有一方失踪或失联,依然可能进行合法的婚姻解除手续,然而,这必须采取诉讼的形式才有可能实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失踪的配偶已经成为被宣告失踪的对象,且达到满两年之久时,首先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向所在司法机关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之后才能正式向该地的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请求; 当该方被宣布失踪以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确认为合法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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