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未满一岁,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成年之子女尚未成年,则男女方可选择协议离婚。
然而,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则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离婚裁决。 尊重公民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是我国的基本原则,这一点无可争议,但这并非意味着法律对于离婚自由毫无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无权主动要求离婚,以确保女性及胎儿或幼子的权益得到适当保障。 例如,当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以内时,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这种限制并非绝对,且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在法官认为“确实有必要”的情况下,男方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离婚裁决。 又比如,若女方在结婚之后主动与婚外之人发生性关系(不限于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其对男方的身体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或者其对婴儿进行遗弃、虐待甚至失踪,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就被视为符合“确有必要”的条件并且不受以上提到的三种原因限制,可以提请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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