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离家出走是否构成遗弃,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离家出走,可能会被视为遗弃行为,并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家出走本身并不必然构成遗弃罪。 只有当某人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年老者、未成年者或患病者承担了抚养责任却未履行,并且其行为严重恶劣时,才有可能涉及到遗弃罪问题的讨论。 在分析案情时,需仔细审定是否存在遗弃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足够严重的程度,从而足以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夫妻双方,经过反复调解均无法获得有效解决的,应予以批准离婚: (1)重婚或涉及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2)家庭暴力或是对待、抛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存在赌博、吸食毒品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的长期分居现象,且时间已经超过两年; (5)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情况以外,还存在其他能够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完全破裂的细节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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