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能否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被依法宣告失踪,则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程序提出离婚请求。
具体而言,当夫妻中的一方陷入下落不明的境地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另外,倘若有一方长期处于失踪状态,那么另一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交宣告该方失踪的申请; 待法院宣布该方为失踪人口之后,另一方便可据此向法院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这种情况下,得以准许离婚的可能性将大幅度提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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