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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所示:
首先,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了办理双方各自的符合当地户口管理要求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
其次是本人持有的全面记录结婚状况的结婚证;
最后,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
该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记载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债务财务分割等诸多问题达成共识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签订一份详尽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中不仅要载明双方达成自愿离婚意愿的具体表达,还需详细阐述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议题已经达成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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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7: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