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婚外情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因其中一方存在婚外恋情而引发离婚争议时,作为原告诉求机构的当事人无权直接对该婚外恋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离婚损失赔偿金。
这主要是由于婚外恋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婚姻关系中的违法或不当过失行为。 同时,离婚损失赔偿的法律责任主角应为婚姻关系中存在错误行为的一方。 具体而言,若错误方因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严重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严重依赖于自己的家人等其它重要错误而引起了离婚事件,那么无辜的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由错误方承担相应的离婚损失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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