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愿意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做法:
首先,尝试与您的伴侣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沟通,商讨是否有可能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再次达成共识; 倘若确实存在可能性,您们可以共同拟定一份详实的离婚书面协议,然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限,然后婚姻登记机构便会为您颁发离婚证书。 万一协商不成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请不要灰心丧气,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时,法庭将会依循法定程序对这一情况展开调查和审理,倘若法院认为您们的关系已达到破裂程度,那么便会依法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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