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自愿办理离婚事宜所设立的冷静期为三十天,该期限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并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若任何一位利益相关方不愿离婚,皆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倘若上述特别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十天,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亲赴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证申请的,则应被视为已经自动撤销了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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