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双方户口本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进行离婚申请,通常情况下则必须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作为必要文件之一,不过若是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双方法律婚姻证书均已遗失的特殊情况,那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婚姻登记机构有权利依据相关的婚姻登记档案或是由当事人自行提交的结婚登记纪录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为基础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而在涉及到提起诉讼进行离婚时,如果能提供出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的话,是可以不必依照惯例要求提供户口簿的。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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